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网上签约办理须知 一、办事流程: 买卖双方现场申请——当场签约——购房人资格查验(个人购买住房)——网签合同备案 二、提供要件: 1.昆山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申请书、存量房买卖合同、购房人基本信息采集表(买卖双方现场填写); 2.不动产权证原件; 3.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原件; 4.其他必要材料。 三、注意事项: 1.身份证明材料: (1)个人提供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,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。 (2)单位提供: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法人委托书等。 2.购房政策核查: (1)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3套住房; (2)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,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的缴纳证明原件,家庭名下无房的,可购买1套住房; (3)购房人为人才、军人等情况的按相关购房政策执行。 3.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存量房买卖,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机关公证,委托事项中应注明存量房买卖、签约等相关事宜。 4.经公证的材料应符合以下规定: (1)港澳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、澳门)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; (2)台湾地区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省级公证协会核对; (3)境外出具的公证材料应经认证与转递并附汉字译本。 5.房改房出售,需提供经市房改办核查后的公有住房档案查阅表(咨询台领取后至市住建局房改办查档)。 6.政府补贴购买住房的,需提供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相关资料。 7.房屋已设定抵押权的,由买卖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抵押权的相关事项。 8.房屋已设定居住权的,由买卖双方在合同内约定居住权的相关事项。 9.自行成交且买方无需贷款购买存量房的,存量房交易资金按自愿原则托管。(自愿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的需到“资金托管-综合”窗口填写“昆山市自愿放弃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申明”并办理免托管业务。) 四、办理窗口:昆山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窗口 五、办结时限:1个工作日(购房资格需其他部门协查的,自协查结果反馈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) 六、收费标准:免费 七、咨询电话:(0512)50376096、50376062 八、投诉电话: 57336005、50376097 |